全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电力特色师资队伍培养计划》(沪电院人〔2009〕35号)(简称“双师计划”)及《上海电力学院百名“双师型”人才培养方案》(沪电院人〔2013〕5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双师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遴选环节
具备以下各条件教师可自行申报:
(1)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2)主讲两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不含全院选修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3)进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培训环节
学校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培养期四年,滚动运行。每位教师在培养期内可自行选择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电力特色知识及实践技能等集中培训,每年2—3次。
(2)下电厂学习实践活动,每年2—3次。
(3)华东电力继续教育中心每学期开展各类培训,教师可根据学科专业选择培训班。
(4)实践教学系列讲座、交流会,每年2—3场。
3、实践环节
(1)教师在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实践性、应用性改革,取得相应成果。
(2)到企业全脱产或半脱产践习6个月以上。
(3)和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签订横向项目。
(4)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及各类学科竞赛。
4、考核环节
(1)内容:第一部分是各类培训、讲座、交流会等的考勤情况和结业成绩;第二部分是实践环节取得的成果。
(2)方式:采用积分制,即参加的每项培训、讲座考核合格或取得的成果等将计入相应积分。
培养期内考核总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者(原则上第一部分所得积分均不低于30分、70分封顶;第二部分所得积分不低于30分;产学研合作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适当降低第一部分积分要求),可以申请参评当年度“双师型”教师,通过者授予“双师型”教师称号。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要求的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审批和选拔。
2、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