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度“双师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浏览次数:845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电力特色师资队伍培养计划》(沪电院人〔200935号)(简称“双师计划”)及《上海电力学院百名“双师型”人才培养方案》(沪电院人〔20135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双师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遴选环节

具备以下各条件教师可自行申报:

1)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2)主讲两门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不含全院选修课程),教学效果优良。

3)进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培训环节

学校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培养期四年,滚动运行。每位教师在培养期内可自行选择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电力特色知识及实践技能等集中培训,每年23次。

2)下电厂学习实践活动,每年23次。

3)华东电力继续教育中心每学期开展各类培训,教师可根据学科专业选择培训班。

4)实践教学系列讲座、交流会,每年23场。

3、实践环节

1)教师在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实践性、应用性改革,取得相应成果。

2)到企业全脱产或半脱产践习6个月以上。

3)和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签订横向项目。

4)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及各类学科竞赛。

4、考核环节

1)内容:第一部分是各类培训、讲座、交流会等的考勤情况和结业成绩;第二部分是实践环节取得的成果。

2)方式:采用积分制,即参加的每项培训、讲座考核合格或取得的成果等将计入相应积分。

培养期内考核总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者(原则上第一部分所得积分均不低于30分、70分封顶;第二部分所得积分不低于30分;产学研合作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以适当降低第一部分积分要求),可以申请参评当年度“双师型”教师,通过者授予“双师型”教师称号。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要求的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审批和选拔。

2322前部门填写汇总表(直接点击下载),上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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