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浏览次数:1143

全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教育工作者担当作为、潜心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工作中做出更优异的成绩,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表彰名额

教书育人楷模3名、优秀教师1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

二、评选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执着于教书育人,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广博的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及业务能力过硬、工作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

4.敬岗爱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二)推选范围:

1.教书育人楷模需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在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满三年,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及以上相关荣誉;

2.优秀教师需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目前在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满两年;

3.优秀教育工作者需目前在我校教育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

三、推荐名额

(一)教书育人楷模:

能机学院、环化学院、电气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电信学院、经管学院、数理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各1名。

(二)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1.能机学院2名、环化学院2名、电气学院3名、自动化学院2名、计算机学院2名、电信学院2名、经管学院2名、数理学院2名、外语学院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体育部1名、国交学院1名、联合党总支2名,以上单位分配的候选人名额中包含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其他党政部门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为:机关党委7名(含艺术教育中心);继教学院党总支1名

四、评审安排:

(一)6月10日—6月14日,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及准备事迹材料,并上报《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优秀教师推荐表》、《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直接点击下载)一式两份(A4打印)。申报“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准备3分钟的PPT。纸质材料交至图文楼1005室思政科;电子版发到邮箱rscsizheng@sina.com。

(二)教师工作部审核后经学校相关小组讨论、评审,确定初步人选。

(三)经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四)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大学教师工作部

2019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