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聘用人员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浏览次数:1812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下半年聘用合同期满人员(简称“聘用人员”)的续聘工作。  各单位在定编定岗、定职定责的基础上,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认真做好续聘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自主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续签意向

聘用人员签署《上海电力大学聘用合同意向表》(简称“意向表”),并于202015日前将该表递交所在单位,明确表明个人续签意向。

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部门党政负责人签署意向表、《上海电力大学聘用合同意向统计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明确表明所在单位续签意见。

二、续聘或终止聘用关系办理

续聘:如所在单位与聘用人员达成一致同意续签的,请单位将《上海电力大学聘用合同》(简称“聘用合同”)交聘用人员填写(一式贰份)。

终止聘用关系:因个人或单位意愿不再续聘,需终止聘用关系的,需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教职员工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审批表》(简称“解除(终止)聘用审批表”),个人签名,部门党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文书递交及归档

请各单位20191220日前,到人事处(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7室)领取《意向表》和《聘用合同》。各单位于202015日前将填写完成的《意向表》、《聘用合同》或《解除(终止)聘用审批表》、《汇总表》递交人事处。《聘用合同》经学校盖章后分别由个人留存和人事处归档。部门需严格做好个人合同的签收工作,并将签收表递交人事处备存。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电力大学聘用合同意向表.DOC

2.上海电力大学聘用合同续签告知书.docx

3.上海电力大学聘用合同意向统计汇总表.xls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