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探亲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浏览次数:1261

全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探亲路费报销的说明》(沪电院人事〔2013〕51号).doc的文件精神,现定于9月18日--9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2017年下半年探亲路费报销登记,请符合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凭2016-2017年期间的车船票、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等票据,自行填写“外埠出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样本:探亲路费报销填写样本)”,到人事处劳资科(长阳校区行政中心1009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1、根据财务规定,现报销必需进农行报销卡。  

      2、请需要报销的教职工注意时间节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探亲路费报销。  

      3、因财务处内部学习,每周五下午不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  


  人事处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