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电力学院特聘人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1159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特聘人才的合同管理,明晰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发挥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的作用,落实校院两级在人才管理和考核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现开展我校2017年度特聘人才考核工作,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2016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校级特聘人才

二、考核流程

(一)学院考核

个人填写《上海电力学院特聘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提交至学院,学院结合被考核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业务完成情况,由学院党政领导机构及学术机构联合给出初评意见,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考核表中填写“院系考核意见”,于1130日之前交至人事处。

(二)学校考核

1、个人考核

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公开考核。

被考核人员个人PPT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聘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学院相关意见及被考核人上会答辩情况给出最终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2、学院考核

根据个人考核总体情况对学院进行考核。

(三)学校考核工作安排

1、学校考核时间:12月中旬

2、学校考核地点:待定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