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院人[2006] 10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职能处、室: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上海电力学院全员聘用工作文件汇编》规定,决定对2006年度聘用合同期满的人员进行考核、终止、续聘等工作。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职能处、室要实事求是地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在定编定岗、定职定责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认真填写《上海电力学院聘用合同意向表》(请点击下载),明确表明本人意向并签名。若要续聘合同须写明聘期。
二、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填写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终止或续聘合同,以及续聘合同的期限,部门党政负责人必须在《上海电力学院聘用合同意向表》上签署意见。
三、以部门为单位,于2006年5月31日前将《上海电力学院聘用合同意向表》交到人事处。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06年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