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教师短期海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度 “教师短期海外研修计划”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衷教育事业,安心学校本职工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教学、科研、实践能力;
2、进校工作满两年,在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近两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进修的学科、专业须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实践工作紧密相关,须与学校及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相一致;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进修训期间的岗位职责和进修培训任务;
6、青年教师申请进修培训时必须完成助教工作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请进修培训时原则上必须承担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进修类别和期限:
1、骨干教师
进修期限为6个月;
2、全英语教学教师
进修期限为4个月;
3、外语专业教师
进修期限为6个月。
三、推选名额:
申报类别 |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 |
骨干教师 | 能机学院 | 1人 |
环化学院 | 1人 | |
电气学院 | 1人 | |
自动化学院 | 1人 | |
计算机学院 | 1人 | |
电信学院 | 1人 | |
经管学院 | 1人 | |
数理学院 | 1人 | |
马院 | 1人 | |
体育部 | 1人 | |
全英语教学教师 | 能机学院 | 2人(学院经费) |
电气学院 | 3人(学院经费) | |
自动化学院 | 2人(学院经费) | |
环化学院 | 1人 | |
计算机学院 | 1人 | |
电信学院 | 1人 | |
经管学院 | 2人 | |
数理学院 | 1人 | |
外语专业教师 | 外语学院 | 5人 |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6月24日——26日个人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教师短期海外研修计划申报表.doc》(以下简称《申报表》),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2、6月27日——28日学院按照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教师在职进修的协调、规划和审核工作,填写《2019年上海电力大学教师短期海外研修计划汇总表.xls》(电子版、纸质版)上报人事处;骨干教师《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提交人事处,全英语教学教师和外语专业教师《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6月31日——7月5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其中全英语教学教师需进行英语水平面试;
4、7月8日——12日公布评审结果并公示。
联系方式:(人事处)rscsizheng@sina.com 联系人:张翯
(国交处)international@shiep.edu.cn 联系人:张晔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上海电力大学教师短期海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为适应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资队伍建设要求,提高教师教学、科研、实践素质,经学校研究实施教师短期海外研修计划,具体规定如下:
一、研修人员类别
1、骨干教师
2、全英语教学教师
3、外语专业教师
二、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衷教育事业,安心学校本职工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教学、科研、实践能力;
2、进校工作满两年,在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近两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进修的学科、专业须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实践工作紧密相关,须与学校及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相一致;
5、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进修训期间的岗位职责和进修培训任务;
6、青年教师申请进修培训时必须完成助教工作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请进修培训时原则上必须承担青年教师带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申请程序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个人填写《进修申请表》,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2、各部门按照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教师在职进修的协调、规划和审核工作,并上报部门培训计划及人选。
3、骨干教师由人事处审核公布进修人选;全英语教学教师和外语专业教师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公布进修人选。
四、进修管理
(一)进修期限及名额
1、骨干教师
(1)进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
(2)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每年派出教师1名(国交学院、外语学院除外)。
2、全英语教学教师
(1)进修期限一般为3-6个月;
(2)全校原则上每年派出教师5名(国交学院、外语学院除外)。
3、外语专业教师
(1)培训期限一般为6个月;
(2)原则上由外国语学院每年派出教师5名。
(二)进修任务
1、凡经批准参加进修培训的教师,须填写进修任务书,明确进修任务和目标,并与学院及学校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聘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用。
2、进修任务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相关课程学习、开设全英文或双语课程、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获批高水平科研项目、奖项、人才计划等。具体由派出学院制定。
(三)经费管理与待遇
1、当年度所有培训项目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至学院,学院统筹管理,经费可用于支付学费、交通费、通讯费、餐饮费、住宿费等。
2、学校资助额度为7万元/人,以补贴形式发放。
3、学校资助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
4、进修期间的国家工资和地方工资由学校发放,其它福利待遇由进修人员所在院(部)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教师完成教学科研情况制定。
5、未填写进修任务书、未与学院及学校签订协议书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不予兑现相关待遇,并取消资格。
五、进修考核
(一)学院对教师考核
学院须对教师进行考核。以下考核内容供学院参考:
(1)完成预定的各项进修培训任务,并提交一份个人总结报告;
(2)学校(学院内进行)一场公开的学术报告;
(3)试讲或开设相关课程;
(4)发表高水平论文,或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
(5)进修培训协议书要求的其他成果。
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与成果数量、等级等。
(二)学校对学院考核
1、骨干教师
学院每年底提交一份进修培训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双语课的开设情况、论文发表、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专著等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并附支撑材料;
学校根据学院的进修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度派出人数。
2、全英语教学教师
(1)派出师资回国一年内申报上海市全英文课程;
(2)派出师资回国一年内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专业全英文课程;
(3)派出师资须积极参与全英文教学相关的各类教改项目申报,及时总结教学成果;
(4)学院每年底提交一份培训培训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全英语课程的开设情况、全英文教学改革情况、论文发表、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专著等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并附支撑材料。
(5)学校根据学院教师派出第二年度所获上海市全英语课程及教改立项数、学院开设全英语课程数的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度派出人数。
3、外语专业教师
(1)派出师资须积极参与外语教学相关的各类教改项目申报,及时总结教学成果;
(2)学院每年底提交一份培训培训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全英语课程的开设情况、教学改革情况、论文发表、科研项目、获奖情况、专著等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并附支撑材料。
(3)学校根据学院教师派出第二年度所获上海市全英语课程及教改立项数、学院开设全英语课程数的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度派出人数。
六、其他规定
1、各类进修坚持按需培养,注重实效,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2、教师进修培训结束后须返校工作,服务期为1年。对于已签订服务协议书的教师上述服务期须在原服务期上延长。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学校的,须退还学校发放、资助的所有费用。
3、教师进修学习期间应与所在学院部门保持联系,均须参加学院年度考核和进修成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报销、职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院给予相应的处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进修培训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且三年内不得申请任何进修培训。
(2)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完成进修培训任务,考核不合格的或擅自延长时间,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应终止进修培训,已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3)进修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和对方单位的管理规定。若违反规章制度,学校(学院)或对方单位给予的处罚由教师本人自负。若对方单位劝其退学或勒令退学,则进修培训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同时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处分或予以解聘。
5、教师个人当年度已获批其他在职进修培训项目的,不得申请。
6、教师完成进修培训后须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办理归档、备案手续。
本办法由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电力大学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