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下半年探亲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浏览次数:10

全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上电人〔202013 号 关于我校教职工外地探亲政策和待遇的规定.doc的文件精神,现定于1027--117期间的工作日进行2025半年探亲路费报销登记,请符合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凭2024-2025年期间的车船票、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等票据,自行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外埠出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样本:探亲路费报销单样表.png),到人事处劳资科(临港校区图文楼1005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

  1. 尺寸较小的票据贴在《上海电力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上。

2.《上海电力大学外埠出差旅费报销单》上“部门主管”处由报销人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

3.报销人仅可按照票据票面日期的年份登记相应年份并报销。

4.如果报销人父母住所所在城市有变化(或在2个城市均有住所),需提供情况说明,并请报销人所在院/部负责人签字。

5.原则上不可在中转城市停留,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说明”栏中注明。

6.其他特殊情况在“说明”栏中写明原因。

7.根据财务规定,报销必需进农行报销卡。  

8.请需要报销的教职工注意时间节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探亲路费报销。  

9.因财务处内部学习,每周五下午不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外埠出差旅费报销单.xls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xls

  

人 事 处

   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