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pdf、《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1.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后,已聘用在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2.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符合《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口径).doc》(附件1);
4.高校推荐申报人数须掌握在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空岗数以内,并且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受聘人数不得超过实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数的10%;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doc》等相关申报材料,并于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人事处邮箱rscshizi@163.com;
2.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归口推荐上报市教委:
(1)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2) 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并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确定拟聘人员,
(3)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4) 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委。
3.市教委组织专家评议和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4.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申报人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起始时间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核准时间。
三、申报材料要求(除第1项外,其余材料均需申报人员提供)
1.单位考核推荐报告(应包括考核推荐意见,本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数量及二、三、四级岗位聘用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
2.《上海市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申报汇总表.doc》(附件2);
3.《上海市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doc》(附件3,一式六份);
4.《上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doc》(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1月16日前送至临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1005室。
附件: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