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上电人〔2020〕 13 号 关于我校教职工外地探亲政策和待遇的规定.doc的文件精神,现定于4月18日--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2021年上半年探亲路费报销登记,请符合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凭2020-2021年期间的车船票、机票行程单和登机牌等票据,自行填写“
上海电力大学外埠出差旅费报销单.xls(填写样本:
探亲路费报销单样表.pdf)”,到人事处劳资科(临港校区图文楼1005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1、根据财务规定,报销必需进农行报销卡。
2、请需要报销的教职工注意时间节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探亲路费报销。
3、因财务处内部学习,每周五下午不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
人事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