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特聘人才的合同管理,明晰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发挥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的作用,落实校院两级在人才管理和考核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现开展我校2017年度特聘人才考核工作,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2016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及校级特聘人才
二、考核流程
(一)学院考核
个人填写《上海电力学院特聘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提交至学院,学院结合被考核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业务完成情况,由学院党政领导机构及学术机构联合给出初评意见,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考核表中填写“院系考核意见”,于11月30日之前交至人事处。
(二)学校考核
1、个人考核
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公开考核。
被考核人员个人PPT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聘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学院相关意见及被考核人上会答辩情况给出最终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2、学院考核
根据个人考核总体情况对学院进行考核。
(三)学校考核工作安排
1、学校考核时间:12月中旬
2、学校考核地点:待定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