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和《上海电力学院公开招聘与录用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杰出人才,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部门 |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学生处 | 木尼拉·阿吾巴克 | 女 | 辅导员 | 上海市教委 |
公示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人事处或纪委反映。电话:人事处35304277;纪委35304292。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