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电力大学党务系列高级职务聘任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1浏览次数:640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要求,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79号)、《上海市高等学校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上海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及《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党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校在岗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专职组织员、党办、教师工作部、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党校、纪委、二级学院党政办等部门现聘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凡申报上海电力大学党务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聘任高级职务条件中的各项基本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材料袋①—⑦

1.材料袋①:综合性材料

1)《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三份)。

1)表格填写1—8页;

2)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表格可另加附页。

2)上海电力大学党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览表(见附件)及个人佐证材料: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3)参加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3项个人佐证材料各一份,均为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材料袋②③④:工作实绩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工作实绩证明表(一式三份)。

2)《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

1)表格需填妥如下信息:第一和第二部分、院系和职能部门审核、专家鉴定意见(B)中的学校、姓名、拟聘职务三项信息;

2)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表格可另加附页;

3)专家鉴定结论意见(A)和(B)不可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在部门获奖证明(一式三份)。获奖证明均为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3.材料袋⑤⑥⑦:科研能力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一式三份,贴在⑤⑥⑦材料袋上)

1)填写时请将主送代表作填写在前,辅送成果填写在后;

2)代表作应和《专家鉴定表》第二部分中所填主送材料题目及顺序保持一致;

3)申报研究员可提交科研成果4—6项,最多不超过7项;申报副研究员可提交科研成果2—3项,最多不超过4项。超出限额以外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表格中“是否符合‘办法’规定要求”一栏,“办法”具体指“关于《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2)《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

1)表格需填妥如下信息:第一部分、院系和职能部门审核处、第二部分中的主送材料题目、表格第57页上端的学校、申报人姓名、拟聘职务三项信息;

2)主送材料3篇(项),需在表格第二部分中予以明确;

3)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表格可另加附页;

4)专家综合鉴定结论(2A和(2B不可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科研成果专家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套为原件,二套为复印件;

2)材料需与登记表中所列的科研成果严格保持一致,并按照相应顺序排列,复印件按照顺序需装订成册。非登记表中所列材料一概不受理;

3)成果为著作可提交三份原件,或一份原件,两份完整复印件;成果为论文,复印件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成果为著作的部分章节(篇),复印件需提交著作封面、封底、目录、出版信息页(含CIP数据)及本人承担部分;成果为课题可提交三份复印件,含课题立项证明、课题成果及结项证明;成果为科研获奖可提交三份复印件,含获奖证书和具体成果内容;

4)科研成果与工作实践联系的情况综述。

三、评议程序和规则

1.工作实绩专家鉴定

根据申报教师累计从事党务工作的年限和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实绩,由3位高校党务工作有关专家分别对其进行鉴定(其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1/2)。须有2位以上的专家的鉴定结论为“达到”或“基本达到”,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2.科研成果专家鉴定

根据申报教师递交的科研成果材料,由3位高校党务工作有关专家分别对其进行鉴定(其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1/2),须有2位以上的专家的鉴定结论为“达到”或“基本达到”,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27日前,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5室),并把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rscshizi@163.com;

2、学校审批后全校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评估院。

请需要申报的教师抓紧申报,切勿错过申报时间。


附:上海电力大学党务系列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相关表格目录

1.上海电力大学党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览表.xls》;

2.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doc》;

3.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doc》;

4.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登记表.doc》;

5.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工作实绩证明表.doc》;

6.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doc》。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41221